解析:
1.关于酒驾的问题,有必要澄清其并非全部情况均被判定为危险驾驶罪。
具体而言,当饮下过量酒精并于道路上驾车时,即可构成此特殊罪名。
2.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时,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将面临刑事拘留以及罚款等严厉惩罚:
(1)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者;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者;
(3)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工作,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者;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者。
对于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如对上述第三和第四种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此外,如果以上两种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罪行,则应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