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律师费应由聘请该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的委托方自行负担;
然而,若被告方愿意承诺支付此项费用亦或是各方当事人在事先签订的合同中就律师费支付责任达成明确共识,那么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时,主张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用的请求往往会获得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认可。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案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被告方在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其赔偿金额还需涵盖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这其中便包括了律师费在内。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律师在与委托人商议确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具体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复杂程度、委托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律师可能面临的风险和责任。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