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盗窃犯罪的案件,通常情况下,在被正式批复逮捕之后的6个月内便会进行量刑判决。
这是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对于已经被警方逮捕并展开调查的犯罪嫌疑人来说,法定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然而,如果案件的具体情况较为复杂,或者在满期限之后仍然无法完成调查工作,那么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的侦查时间。
此外,由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来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完成审判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