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该罪名的具体立案标准,可归纳如下几点:
第一,涉及到支付结算金额大于或等于二十万元者;
第二,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资金,且金额超过五万元者;
第三,其非法获利数额超过一万元者。
若行为人在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协助服务,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