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危险驾驶罪的认定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犯罪主体必须是实施危险驾驶行为的机动车驾驶员;
第二,其行为地点必须在道路上进行;
第三,所实施的行为必须涉及到机动车的驾驶行为;
第四,其行为的具体内容须满足特定的构成要件,譬如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但严重超出额定乘员载客以及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等情况,这些都是需要特别关注的最终底线。
此外,严重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危害公众安全的行为,也被视为危险驾驶罪的一种表现形式。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都将面临拘役和罚金的严厉惩罚: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