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盗窃罪所侵犯的犯罪客体为公私财产,此类财产需具备以下特性:
(1)可供人类进行掌控与占据。
然而,其必须以人类五感所能认知到的物质形式呈现出来,即通过视觉、触觉、听觉以及嗅觉等方式感知到的有形之物。
同时,这种控制与占据还应体现出实质性的支配权。
(2)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且该价值应是客观存在的,可以通过货币进行衡量,例如各类有价证券等。
(3)能够被移动。
因此,所有的动产及不动产之上的附属物品均有可能成为盗窃罪所侵犯的对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