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盗窃罪的审判期限与其判决结果并无关联性,而实际量刑则受限于法院对案件的受理日期及其相关程序。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的最长期限为自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宣判,但不得迟于三个月的限期。
然而,对于涉及可能被判处死刑或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相关特别情况的案件,须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方可延长三个月的时间。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需进一步延长审理期限,则必须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批。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