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即当私人或权益受到正在发生的非法侵害时,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个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各项权利不受损失,可实施适当的自卫行为以阻止违法侵害事件发生;
若在自卫过程中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了伤害,则此种情况应视为正当防卫,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若正当防卫的程度明显超出必要范围并导致重大损害后果的,仍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考虑予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威胁到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实施防卫行为且造成不法侵害者伤亡的,不应被视为防卫过当,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