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公诉的起诉事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各级人民检察院承担。
在检察院的司法实践中,倘若对犯罪嫌疑人口供进行调查取证后确认其行为构成犯罪,并且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审判管辖的规定,正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严禁越级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