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察觉到有职务侵占行为发生时,公司作为受害方,应毫不拖延地汇报至公安部门。
如若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公安机关将会对其立案进行深入调查,并由人民法院判定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并依据具体情形予以相应的惩罚。
在此过程中,可能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一、对于被判予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量刑档位。
1、如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因受贿、职务侵占而获取累计金额达到1万元但未满2万元者,此基准刑则为拘役刑罚;
2、如累计金额达5万元者,依据刑法规定,将面临为期至少2年的有期徒刑处罚,同时,在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前提下,每累积原额1万元,刑期便会增加6个月;
反之,每减少1.5万元,刑期亦会相应减少6个月。
二、对于被判予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档位。
如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因受贿、职务侵占而获取累计金额达到10万元者,此基准刑则为有期徒刑5年,同时,在累计金额每增加2万元的基础上,刑期也会随之增加6个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