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而言,若仅存在轻度的辱骂行为且未造成严重后果者,此等情形则不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犯罪。
然而,使用歧视性言论抨击他人,或通过暴力及其他手段公然对他人进行嘲讽与羞辱,这种行为如果情况较为严重的话,就可能涉嫌构成侮辱罪了。
追逐、阻拦甚至谩骂他人的做法,如果情节恶劣并扰乱了社会秩序,那么将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