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若当事人申请获得保释许可,公安机关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第三个工作日之内给予答复,告知申请人是否同意其保释请求以及具体原因。
此外,若办案机构经详细审查并确认无法通过其申请,也需及时通知相关嫌疑人或被告,并向他们解释拒绝的理由。
倘若办案机关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回应,律师有权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敦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尽快给出明确回复。
对于符合保释条件的案件,申请人需先提交书面申请,随后由公安机关进行严格审核,最终经过批准后,将在24小时内执行保释措施。
只要办案机关同意,警方便会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被保释人员能够顺利离开看守所。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