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受害者已依法启动诉讼程序,在法院审理阶段,将优先考虑采用调解手段来解决问题;
在此期间,原告方有权选择与被告方私下达成和解协议,或者是撤销对被告的起诉要求。
若是在受害者尚未向法院发起诉讼的情况下,被告主动归还失物给受害者,那么通常情况下不会对此案进行立案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