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只交付罚金仍然会产生案底纪录。
罚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律制度中的一个刑罚类别,若被判定需缴纳罚金,便意味着已经构成该罪名,这将导致犯罪记录的存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中,明确规定了罚金的判决应当依据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而确定罚金的金额。
罚金的处罚标准主要有以下三类:
第一,未设定具体数额的情况下,罚金的最低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元;
第二,设定了相关数额的情况;
第三,以违法所得或者犯罪数额为基准,处以一定比例或倍数的罚金。
另外,对于未成年人的罚金处罚,应当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理,但是罚金的最低数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0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