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涉及故意伤害罪行的被告方,倘若其在审判期间患上了肺结核病且具备相关条件者,则可向法院申请暂缓执行,获得批准后即可暂时不必服刑入狱。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名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实际上必须计入刑期之内。
待到监外执行的缘由彻底消除(例如疾病治愈、哺乳期结束等等)之后,若此时刑期尚未届满,那仍然需要被送回监狱继续服刑;
反之,若刑期已经到期,那么便应该立即予以释放。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