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犯罪的主观要件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性:
(1)交通肇事可以被视作典型的过失犯罪类型,其在主观层面上只能表现为过失。
而(2)危险驾驶犯罪在主观意志上则持有追求或容忍的故意心理状态。
另一方面,在涉及犯罪行为的具体形式上也表现出明显的区别:
(1)交通肇事这种犯罪行为包含了侵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多种情况。
而(2)危险驾驶犯罪则涵盖了以下几种典型的行为模式:
如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者;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者;
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活动,严重超出额定乘员载客数量,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者;
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等四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