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若帮信罪涉案流水达到一百多万元,那么该案属于涉及支付结算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之例,这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情节严重”范畴,应依法判处行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在处罚过程中考虑是否适用罚金刑罚。
2.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却仍为其犯罪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且情节严重者,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在处罚过程中考虑是否适用罚金刑罚。
对于单位犯下上述罪行的情况,则应对单位施加罚金刑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如存在前述两种行为,并且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则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