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跨省迁移户口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由户主或其授权代表亲自前往拟转入地公安局派出所提出户口迁移申请;
其次,在成功获批后,由拟转入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相应的准予迁移证明文件;
接下来,再回到原籍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事宜;
最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户口落户手续的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