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已年满十八周岁者,根据我国相关法规之规定,即视为具有完备的民事行为能力之人,应对自身所做出的行为负起全部的民事责任。
然而作为他们的父母亲,此时已不再被视为法定监护人,亦不再有监护职责方面的法定义务,因此,若子女触犯了相关法律,身为父母并无为其进行民事赔偿的法律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