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拐卖妇女这一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对其定罪量刑的标准主要涉及拐卖妇女、儿童罪。
在该罪中,依据情节轻重程度的不同,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并且需要缴纳罚金;
若情节更为严重,则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样需同时执行罚金或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
而对于情节特别恶劣者,则将面临死刑的严厉制裁,且必须同时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