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强奸罪行的情况下,虽然家属的谅解通常不能够作为减轻其判罚的依据。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够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并真心实意地认罪,以采取赔偿受害人损失以及诚挚道歉等具体措施来获取受害者的谅解,并且受害者也愿意与之进行和解的话,那么双方当事人是有可能达成和解协议的。
在此种情形之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被告人给予适当的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