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尽管在协议中双方已明确约定了某些条款具有不可撤销性,然而,当其遭遇法律所规定之撤销情形时,上述条款的有效性即受到质疑,变得不合法。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份合约基于重大误解而产生,或者是在受欺诈、胁迫或其他不当手段影响下,导致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署,那么这份合约就可能被视为可撤销的。
此外,如果在对方处于困境、判断力受损等特殊情况下,签订了明显不公允的合同,也有可能构成可撤销的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