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涉及到非法信访活动的行为,可能会引发寻衅滋事罪的指控。
具体来说,寻衅滋事罪乃是违法上访者经常会触及的一项罪名,其主要表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无理取闹地对接访人员或其他公众进行随意殴打、辱骂、恐吓、追逐以及拦截;
或者是强行索取、夺取或者任意毁坏、占有公共财产,情节严重的情况;
亦或是在公共场合制造混乱,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失序。
然而,如果行为人能够主动承认自己的罪行,并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积极赔偿,甚至得到受害人的谅解,那么他们将有机会获得从轻处罚;
而对于那些犯罪情节较轻的案件,则有可能被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之上,还需要考虑寻衅滋事的次数、所造成的伤害程度、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或任意毁坏、占用公私财物的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从而增加相应的刑罚量,最终确定基准刑。
此外,相关行政机关在收到信访事项之后,如能当场答复是否受理该事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回复;
若无法当场答复,则应在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信访人。
但需注意的是,若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详,则不受此限制。
司法行政机关在处理信访工作时,应遵循以下四大原则:
1.公开透明、方便民众、公平公正;
2.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部门主管领导承担各自责任;
3.实行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法律服务执业投诉与信访相分离的制度;
4.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