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符合盗窃罪立案减少一半情形的行为包括:
1、曾经因为盗窃行为而受到刑事处罚的;
2、在过去一年时间内因实施过盗窃行为而被处以行政处罚的;
3、煽动或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盗窃犯罪活动的;
4、在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事故灾难(如交通运输事故)、社会安全事件(如恐怖袭击事件)等突然发生并影响广泛的事件期间,在事发所在地区进行盗窃的行为;
5、盗取残疾人、无子女老年人以及失去工作能力人群财产的行为;
6、在医院中盗窃病人及其家属贵重财物的;
7、擅自盗窃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和救济的专用款物的;
8、由于盗窃行为产生极为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