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向他人勒索财务为唯一目的而实施绑架行为者,或将被害人挟为人质者,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作为惩罚;
倘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应处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罚,并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对于构成前述罪行且出现杀害被绑架人的严重情况,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导致其重伤乃至死亡的极端情形,应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且必须没收所有财产。
对于以勒索财务为目的而进行偷盗婴幼儿的犯罪行为,也应当按照前述两款的规定予以惩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