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违反交通规则且拒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自行车驾驶者,我们将依据具体的情况展开相应的处理。
倘若此类违规行为确实是因为他们遭遇了紧急状况而发生的,并且他们愿意主动出示个人身份证件以供核验身份,那么我们可以首先记录下相关人员的所在单位以及详细住址信息,然后在适当的时机和场合对其进行后续的处理。
然而,如果违规者在面对处罚的时候拒绝接受,并且也未能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以供核实身份,那么我们将依法暂时扣留其所使用的车辆,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同时向他们明确告知必须前往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