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本文将详述在新三板市场参与公司并购时所遵循的具体流程步骤,其中包括:
确立明确的并购动因及目标;
拟定高瞻远瞩且富有针对性的并购策略;
筹组专业化的并购团队;
遴选具备丰富经验的并购顾问;
积极搜寻并确定潜在的并购对象;
聘请资深的法律及税务专家担任顾问;
与目标公司的股东进行深入沟通;
签署具有约束力的意向书;
精心策划并购完成后对目标公司的业务整合方案;
全面展开尽职调查工作;
进行深入细致的谈判以达成并购协议;
最终实现签约、交易的圆满成功。
法律依据: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
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为法人的,应当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不得利用公众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公众公司:
①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②收购人最近2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③收购人最近2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⑤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公众公司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