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一般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额计算,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公式来进行推导和理解: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而销项税额又等于销售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在这里,销售额的定义是指含税销售收入除以(1+税率)后所得的结果。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其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方式同样可以按照上述公式进行简化。具体而言,在这种情况下,应纳税额会直接等于销售额乘以税收规定所设定的征收率,并且销售额的定义也与之前相同,即含税销售收入除以(1+征收率)后得出的数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