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采用面部识别技术来协助犯罪活动,则有可能涉及到帮信罪这一法律问题。面部验证过程本身可能被误解为是对他人提供相关支付结算或个人账户转账等方面的实质性帮助。此类协助行为所导致的严重后果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即帮信罪。在某些情况下,例如行为人将其拥有的信用卡进行租赁或销售,用于接收来自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的情况,虽然行为人并没有直接执行代为转账、套现、取现等操作,也没有为配合他人完成这些操作而提供面部识别等验证服务,但是这种情况仍不能排除其在“支付结算”行为中的参与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