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开设赌场如何获取盈利,法律并未做出明确规定。
然而,判刑的具体情况需依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对于从犯的处理原则是应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若犯罪者在触犯开设赌场罪之外,还涉及到其他犯罪行为,如抢劫罪,这两种罪行累计在一起将会面临数罪并罚的审判结果。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若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况,则可视为构成开设赌场罪。
此外,若明知他人正在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却仍为其提供诸如维修等技术支持,同样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1.设置赌博机数量超过10台的;
2.设置赌博机数量超过2台,且容留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活动的;
3.在中小学校周边地区设置赌博机数量超过2台的;
4.违法所得累积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
5.赌资总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6.参赌人员总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7.因设置赌博机而受到行政处罚后,在两年内再次设置赌博机数量超过5台的;
8.因赌博及开设赌场犯罪行为而受到刑事处罚后,在五年内再次设置赌博机数量超过5台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