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言,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待遇,并不区分其为主要罪犯还是次要罪犯,这是因为在法律层面上,每个人在被定罪前均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然而,若要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满足以下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
首先,他们所涉及的案件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等刑罚;
其次,如果他们被判定有罪并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但同时不存在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可能性;
再次,如果他们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且不存在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可能性;
最后,如果他们已经被羁押了长达七个月之久。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