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是的,在互联网上进行赌博活动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能会遭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此类行为涉及到网络组织者或提供服务的人员,这将涉及到更严重的刑事诉讼,例如“开设赌场罪”。但若在网络上仅仅是浏览赌博相关信息,并不参与任何实质性的赌博行为,那么这样的情况则不会触及任何刑事问题。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赌博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而伴随着网络科技的飞速发展,网络赌博已逐渐成为赌博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这无疑加大了公安机关打击赌博犯罪的难度。
至于“帮信罪”,它的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该罪名明确规定,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却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便利。尽管帮信罪并非直接导致刑事犯罪的原因,但它确实为犯罪行为提供了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因此,即使处罚力度相较于直接犯罪有所减轻,但对于情节严重的帮信罪,仍然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处以罚金。由此可见,对于帮信罪的处罚力度依然相当严格。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