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未包含财产纠纷事项的代理业务:
每项代理服务的费用在人民币800元至10000元之间不等;
(二)涉及到财产权益的代理事务:
每项基本服务费用在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区间内收取。
若争议的财产标的金额超过了1万元,则应根据以下规定进行具体的阶梯式收费。
争议标的金额的计费比例如下:
对于1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收费率为5%至6%;
对于1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收费率为4%至5%;
对于1000001元至5000000元的部分,收费率为3%至4%;
对于5000001元至10000000元的部分,收费率为2%至3%;
对于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的部分,收费率为1%至2%;
而对于50000001元及以上的部分,收费率为0.5%至1%。
(一)在审查起诉阶段,若不涉及财产权益纠纷,每项代理服务的费用在人民币1500元至12000元之间不等;
若涉及财产权益纠纷,则应按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且最低收费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元。
(二)在审判阶段,若不涉及财产权益纠纷,(1)作为被告方辩护律师的代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500元至20000元之间不等;
(2)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000元至15000元之间不等;
若涉及财产权益纠纷,则应按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