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持械袭击辅警,无疑属于对警方权威的公然挑衅行为,严重者,将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这一重罪行径。
然而,若伤害程度较轻,可视作妨碍公务罪的行为范畴。所谓辅警,即是指由政府出资组建,公安机关统一选拔,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政治审查及身体检查环节,成功招录之后与之建立雇佣关系,并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导与监管之下从事各类警务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