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所谓的侦查阶段可分为两大部分,其中涉及普通刑事案件侦查的部分由公安局负责执行,而关于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则主要由检察院负责处理。通常情况下,在侦查阶段果断采取措施进行取保候审的行政效率最高。当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遭遇拘押拘留后,并在正式批准逮捕前,如果存在可能性,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属均有权向相关办案机构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即自愿承诺缴纳保证金以确保遵守相关规定,以及按时到场接受询问与讯问,同时愿意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下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一旦犯罪嫌疑人遭到逮捕,那么只有其亲属所委托的律师才能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其次,审查起诉阶段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在此期间,检察院同样具有对取保候审申请进行审批的权力。
然而,相较于侦查阶段而言,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申请取保候审的难度相对较大。对于那些证据确凿充分的案件,检察院往往会迅速将其移交至法院进行审理;反之,若证据尚显不足,检察院则有权将案件退回给侦查机关进行补充调查。唯有极少数特殊案例,方可在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此外,在检察院主导下达成和解的伤害类案件,亦有可能在该阶段实现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