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强制猥亵罪,犯罪客体的范围在法规中做了明确规定,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均属于其保护范围。
具体来说,若有人使用暴力手段、压制手段或是其他违法手段对他人进行强制性的猥亵或侮辱,那么便构成了我们常说的强迫猥亵罪。在此种情况下,"他人"这一词汇并不仅限于女性,同样也涵盖了男性群体。因此,可以说强制猥亵罪的犯罪主体既包含了男性,也包含了女性。
对于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无疑是构成了强制猥亵罪。
然而,要想构成刑法意义上的强制猥亵罪,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首先,强制性和猥亵性必须达到一定程度;
其次,这种行为必须侵犯到了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如果不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则应优先考虑适用行政处罚。
至于如何判断猥亵的程度是否达到了"强"的标准,这就需要根据刑法规定的强制猥亵行为所侵害的法益来进行综合评估。评估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因素包括接触原因、方式、次数以及受害人的意愿等等,而这些因素都需要通过在案证据来予以证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