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未经授权占有他人财产并不必然构成犯罪行为。
然而,若非法占有房产的行为符合下述四个条件之一,则可以被判定为构成了侵占罪:
首先,其侵犯的客体应当是他人对财产所享有的所有权;
其次,在客观方面,该行为应表现为将他人委托给自身保管的财物、遗失物品或埋藏物非法化为个人所有,并且数额较大,且拒绝归还给原主;
再次,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年满十六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本罪的实施者;
最后,从主观方面来看,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即明确知道属于他人交付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失物品或埋藏物,但仍然非法据为己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