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之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一般设定为三年,即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的三年内提起诉讼,均不至于导致胜诉权的丧失。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其权益遭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若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已逾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但如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