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对于刑事案件中致使受害者人身伤害的情形,施害人应承担赔偿责任,需要赔偿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等在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受害人因为该案而导致的收入减少部分;
若受害者伤情严重构成残疾的情况下,则需另外赔付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用等额外开销;
2.在审理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时,法庭会根据罪犯的不当行为对受害者所造成的实际物质损失,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来明确判定被告应赔偿的具体金额。
如果罪犯的行为致使受害者人身受损,那么他就必须赔偿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等治疗康复过程中的合理花费,以及由于误工而减损的收入份额。
若受害者因此致残,则还需额外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用等相关开支;
若受害者不幸离世,则其家属还可要求罪犯赔偿丧葬费用等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