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挪用公款作为一种严重犯罪行为,涉及到刑事案件的诸多环节,如案件的调查、拘留、逮捕以及预审等工作,均由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相应职责。而对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其侦查、起诉等工作则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至于审判阶段,则由人民法院全权负责。除非有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否则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均不得擅自行使上述职权。
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