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因涉嫌参与赌博而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者,最长可在37日内获得释放。若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之人必须进行逮捕,应在其被拘留之日起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相关申请文件,由检察机构进行审查与批准。如遇特别情形,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存在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人情况,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能会延长至4个工作日。在审查期间,对于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会根据其犯罪性质和情节,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如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逮捕申请后,需于7个工作日之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该犯罪嫌疑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依法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