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符合取保候审相关法定条件的前提下,相应人员是有资格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
然而,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具体实施过程中并未触犯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条款,但却在该期间涉及到新犯罪行为且已被公安司法机关依法立案调查,那么执行机构应当对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进行暂时扣押,直至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并生效之后,再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予以没收。对于那些故意再次犯罪的被取保候审人,执行机构应坚决没收其保证金;而对于那些因过失导致重新犯罪或并不构成犯罪的被取保候审人,则应当将其保证金如数退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