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行贿:这种行为表现为主体在履行公职职责时,积极主动地寻求他人给予财务支助。
(2)收取贿赂:这种行为被定义为行为主体非法地获取他人财物,同时为他人提供某种形式的利益回报。这里所指的利益回报既可能是不合法的利益,也有可能是合法的利益。
(3)收取回扣和手续费:这是一种常见的商业贿赂形式。
(4)通过中介接受贿赂:这是一种特殊的贿赂方式,通常涉及到第三方的参与。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