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金融诈骗罪是一种广义上的刑事犯罪分类,并不特指某一特定罪行,其涵盖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以及信用卡诈骗罪等多种具体类型。关于所谓“金融诈骗罪要判多少年”这类问题,实际上并无法给出确切答案。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任何一项犯罪行为的量刑裁决,都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犯罪次数的多寡、被告人在案件中的主从关系、社会危害性的大小等等,最终的量刑结果必须依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裁定。以信用卡诈骗罪为例,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明确规定:实施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罚金,罚金金额为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若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罚金金额为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罚金金额同样为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