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起点,参照《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即受贿罪、贪污罪对应的数额标准,以二倍、五倍作为起点进行计算。具体而言,若数额在三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则被视为“数额较大”;而当数额达到二十万元至三百万元时,便可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此外,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后,将不再予以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但若二十年后仍需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