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涉嫌犯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的被拘留者而言,其拘留期限往往是刑事拘留所允许的最长期限,即37日。
然而,在该期限结束之后,相关人员是否能够得到释放,取决于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所取得的进展以及所掌握的证据状况。若经审查,公安机关认为对嫌疑人实施逮捕并非必要或者现有证据尚不充分,那么他们便有可能将其释放,但在此之前,嫌疑人可能需要接受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此外,检察机关亦拥有对案件进行监督并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的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