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并不一定最终受到法律制裁。刑拘作为一种严格意义上的刑事侦查行为强制性措施,与案件最终由法院判定是否符合刑罚标准并无必然关联。通常而言,在犯罪嫌疑人为满足刑拘条件而被刑事拘留之后,公安司法机构仍需继续深入开展刑事调查工作;若经调查核实未发现涉及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则将立即解除针对该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