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以及可能会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候审不会给社会带来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他们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由行动,或者是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这些人也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被羁押了很长时间,但是案件还没有审理完毕,那么他们也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