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拘留的阶段中,这并不代表案件已经立案调查了。公安机关有权对那些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等不良行为的现行罪犯或者重大嫌疑人进行拘留,同时,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的现行罪犯或者重大嫌疑人也可实施先行拘留措施。
然而,如果依据法定程序采取先行拘留,那么便意味着该案件尚未正式立案。唯有确实存在犯罪事实,并且有必要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时,公安机关才会启动立案程序,开展后续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