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仅为一种强制性法律措施,而坐牢则就是指被判处徒刑,属于刑罚的不同类型,因此在实行这些举措时,并不会对是否需要承受监禁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取保候审仅仅是一项强制性措施,而并非刑罚处置,这与最终是否判定有罪以及应受到何种刑罚的事实并不直接相关。具体而言,关键在于取保候审期限结束之后,法院所做出的判决结果是有罪还是无罪,罪行轻重如何,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等等。
然而,取保候审也存在着特定的适用条件,通常情况下只有情节较轻且危害程度有限的案件才能获得批准。因此,虽然在取保候审之后坐牢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但仍然存在这种可能性。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